加盟店与总店解约对客户还有没有责任?

加盟店 2025-02-15 03:47 浏览(0) 评论(0)
- N +

一、加盟店与总店解约对客户还有没有责任?

合同责任中,总部与加盟店承担连带责任。当然,这只是外部责任(消费者可以向总部要求赔偿或者向加盟店要求赔偿),总店与加盟店之间的内部责任如何,要看双方之间的具体约定。基于上述,虽然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即便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各自责任,但在消费者有充分理由认为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下要求特许人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的,特许人可能被认定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二、为啥会计对出纳是有监督责任的?

会计工作的职责包含监督责任。出纳每笔收付款的单据最终都要交给会计记账,还有银行对账单,会计记账同时可以审核单据的合规性合法性,也就是付款审批流程有没有走完,发票正不正规等等,如果发现问题要马上查明原因,向上汇报,所以说会计有对出纳有监督责任!

三、加盟店的法律责任?

加盟商是指在 连锁加盟的模式下,接受总部的品牌与技术指导的一方。加盟在法律上称为特许经营,加盟商是被特许经营的一方,其应当根据与特许人的合同约定开展经营活动和支付相应费用。

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区别?

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是辩证的关系。

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管党治党责任的两个重要方面。

主体责任强调党委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也是执行者、推动者,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党的政治责任,党委必须大责上肩、责无旁贷;监督责任强调纪委是党章和党内法规的维护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协调者、推进者,必须聚焦主业、突出主责、执纪监督,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和党的队伍纯洁提供保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者是一个有机整体,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必须相辅相成、共同促进。

第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根本前提和基础。党委主体责任具有全局性、根本性,而纪委监督责任具有辅助性和保障性。如果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责任体系健全,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局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就有了更好的条件和坚实的基础;反之,如果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就孤掌难鸣、独木难支。

第二,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目的是促进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按照党章规定,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对各级党委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督促和纠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和追究,有利于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强调纪委的监督责任,决不是让纪委“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而是要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为党委担责分忧、助力鼓劲,促进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第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需要同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创造条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无论是执纪监督、组织协调、查办案件还是自身建设,都离不开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党委、政府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坚强后盾,如果离开了同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纪委的工作将会一事无成。各级党委、政府只有支持纪委履行执纪监督职责,才能保证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五、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区别?

答: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是辩证的关系。

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管党治党责任的两个重要方面。

主体责任强调党委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也是执行者、推动者,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党的政治责任,党委必须大责上肩、责无旁贷;监督责任强调纪委是党章和党内法规的维护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协调者、推进者,必须聚焦主业、突出主责、执纪监督,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和党的队伍纯洁提供保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者是一个有机整体,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必须相辅相成、共同促进。

第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根本前提和基础。党委主体责任具有全局性、根本性,而纪委监督责任具有辅助性和保障性。如果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责任体系健全,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局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就有了更好的条件和坚实的基础;反之,如果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就孤掌难鸣、独木难支。

第二,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目的是促进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按照党章规定,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对各级党委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督促和纠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和追究,有利于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强调纪委的监督责任,决不是让纪委“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而是要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为党委担责分忧、助力鼓劲,促进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第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需要同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创造条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无论是执纪监督、组织协调、查办案件还是自身建设,都离不开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党委、政府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坚强后盾,如果离开了同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纪委的工作将会一事无成。各级党委、政府只有支持纪委履行执纪监督职责,才能保证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六、监督责任和监管的区别?

监督责任是不参与过程,只是通过检查验证督察督促等手段而不参与其中。监管是通过审批,制度,文件等方式参与过程控制管理。

关于监督

1、监督责任,分为工作、法律、民主、群众、司法、舆论、层级监督.以上,有些是权力(power,经由法律授权),有些是权利(right,与生俱来)。 比如:人大行使工作、法律监督权,媒体行使舆论监督权,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法院行使对行政机关的合法监督权,都是行使权力。 而政协行使民主监督权,公民行使群众监督权,是行使权利。

二、监管

1、顾名思义,监管是监督管理的意思。

2、监管,是由行使公权力的机关,比如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办局、各级地方政府等,经由法律授权,依法对某空间和时间内的监管事项行使监管权力。比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市场行为享有监督权

七、党的监督责任内容?

党的监督责任包括:

(1)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2)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3)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5))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八、环保监督组的责任职责?

1.

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

2.

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

3.

现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4.

具体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和征收;

九、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有哪些?

一、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主要做法 一是进一步夯实乡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认真协助乡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对乡镇党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让监督落地、执纪生威。

二是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体系。

不断加强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持续完善干部监督约谈函询制度,强化诫勉谈话警示教育作用。

综合运用专项审计、重点监督、约谈等方式,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打造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党内监督体系。

三是进一步抓好正风肃纪工作。

通过座谈排查、征求意见等形式,认真查摆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工作紧迫感不强,作风浮漂、拖拉散漫、效能低下,不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串岗、上网聊天、玩游戏等问题由乡镇纪委监察室坚决查处,确保整改工作注重实效,坚决防止流于形式。

二、当前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是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缺乏足够独立性。

乡镇一级虽设有纪委和监察室,却没有明确其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经费标准及来源,致使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对所在乡镇政府存在严重依耐性。

乡镇政府对纪检监察组织有较强的掌控权和话语权,乡镇纪检监察组织难以独立行使职权,存在不敢、不能、不愿监督现象。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大多难以做到专职专用。

目前在乡镇一级存在一个比较尴尬的现状:包括纪委书记在内的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兼职,纪检监察工作只是其工作内容之一,很多时间和精力都被其他工作所占据,再要求其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客观上有点力不从心。

三是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质普遍不高。

究其原因,主观上包括其思想觉悟不高、自学能力较差、知识水平较低等,客观上则主要是缺乏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后期业务培训较少。

三、关于乡镇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思考与建议 第一,深化体制改革,增强监督独立性。

重点是切实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明确乡镇纪委和监察室党内监督机构的职能地位,保障其在人事、编制、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的相对独立,为其强化“主业”、发挥职能搭建一个良好的工作平台。

第二,厘清职责分工,突出纪检监察主业。

要通过制度规范、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方式明晰乡镇纪委与党委、政府之间的职责分工,确保乡镇纪委不再承担与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无直接关系的工作,帮助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卸下担子,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第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其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的首要前提。

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其次要加强能力建设,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

再次要强化作风转变,带头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以优良作风彰显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十、监督管理与监管责任的区别?

监督是不参与过程,只是通过检查验证督察督促等手段而不参与其中。监管是通过审批,制度,文件等方式参与过程控制管理。

关于监督

1、监督,分为工作、法律、民主、群众、司法、舆论、层级监督.以上,有些是权力(power,经由法律授权),有些是权利(right,与生俱来)。 比如:人大行使工作、法律监督权,媒体行使舆论监督权,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法院行使对行政机关的合法监督权,都是行使权力。 而政协行使民主监督权,公民行使群众监督权,是行使权利。

二、监管

1、顾名思义,监管是监督管理的意思。

2、监管,是由行使公权力的机关,比如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办局、各级地方政府等,经由法律授权,依法对某空间和时间内的监管事项行使监管权力。比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市场行为享有监督权。